嫌疑人姓名:李某
刑拘日期:2024年8月25日
涉嫌罪名:诈骗罪
案件详情:
本案涉及一起诈骗案件,嫌疑人李某作为制片人,在从事广告拍摄工作期间,于2024年8月17日左右,在BOSS直聘平台上招聘了一位摄影师“小船”。李某指示“小船”通过支付宝平台租赁摄影设备,并在“小船”考察了李某的工作地点“五道杠”后,成功说服“小船”同意租赁摄影设备。
然而,在租赁设备后,李某或其相关人员(文中提及的“机头”)将摄影设备拿走并抵押了2000元,而这一过程并未告知“小船”。当“小船”发现设备被抵押并要求赎回时,由于设备已被抵押且未及时赎回,导致“小船”无法正常使用设备,因此报警。
在调查过程中,公安机关发现李某知道设备被抵押的情况,但并未从中直接获利。尽管如此,李某的行为仍然构成了诈骗罪,因为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了租赁设备的用途,并隐瞒了设备被抵押的事实,导致“小船”遭受了经济损失。
办案进度:
目前,案件正在由东升派出所侦办。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,以确定案件的具体细节和法律责任。
|
上一条:田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件概述
下一条:范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案案件概述 |
返回列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