嫌疑人姓名:李某
刑拘日期:2024年9月6日
涉嫌罪名:容留卖淫罪
案件详情:
李某与合伙人郎某共同经营位于东直门港湾国际公寓的民宿,民宿名为“某溪公寓”。两人各自负责接待自己的客户,并共同承担公寓的房租等成本。
然而,在2024年3月至6月期间,郎某在网上接到了卖淫女的住宿订单,并负责与卖淫女对接住宿及收钱事宜。李某在得知此事后,多次对郎某进行劝阻,要求清退卖淫女,但郎某并未理会。
据李某估算,通过接待卖淫女,民宿的收益大约在2万元左右。然而,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,导致李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永丰派出所拘留,并延期羁押30日。
在拘留期间,李某通过办案人员向家人带话,表示他在里面挺好,伙食不错,室友也相处融洽。他特别提到,走得时候没给孩子打电话,因为孩子在睡觉,希望家人不要过于担心,并期待早日出去。
此外,李某还透露,他以前经营的民宿也曾因接单卖淫女被公安联系过,并交过罚金,但与此次被拘留的民宿无关。
取保进展:
2024年9月24日,李某的办案律师刘向永丰派出所递交了取保材料,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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