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应该被刑事拘留,或者有机会做取保、免予起诉的案子最终开庭判实刑有以下两种原因:第一,案件被人干扰,报案人在当地有背景,有钱有权势能赢得案子,委托人就输了。这种案件最怕的就是律师经验不足,根本没有感觉到对方的运作能力,或者聘请的是外地律师,就是说意识到了,但怕得罪人不敢说话或没有关系不能说话、没有渠道说不上话,以致于诉讼策略没有做好更好的布局,没有排除干扰;第二类是不专业,很多涉世不深的律师没有正确把握案件的法律关系,没有选择最优的辩护角度,导致本应该赢得案子没有赢,误判法律关系没有选择正确的辩护角度致使案件南辕北撤,就是打一辈子也是注定输。很多案件换个诉讼角度,换个思路案件的结果会大不相同。
牵手蓝汀,牵手luck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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